一、贷款对象
1.续贷:已贷款的学生家庭仍贫困还需贷款者可继续申请贷款。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未办理贷款,现确需贷款的学生也可直接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2.首贷:新生首贷必须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作为贷款对象,首贷只在学校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预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并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入预申请系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但确因家庭突发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申请现场办理流程
1.学生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自行提交申请(https://sls.cdb.com.cn)。
2.在线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认定表》。
3.签订合同:贷款学生到县教育局一楼106室现场签订贷款合同。(首贷学生需要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签字)
(二)续贷网上办理流程
1.学生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续贷远程受理。
2. 使用支付宝 APP 或平安银行口袋APP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授权。
3.上传资料、网上签订合同,提交远程申请。
(二)申贷材料
1.新生贷款资料
①经学校评审、公示,通过的预申请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并签字;
②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原件;
④建档立卡学生必须提供证明。
2.在校生首贷资料
①经学校评审、公示通过的预申请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并签字;
②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③学生证原件;
④建档立卡学生必需提供证明。
3.在校生续贷现场办理资料
①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并签字;
②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的身份证原件;
③建档立卡学生必须提供证明。
4.研究生续贷资料
①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并签字;
②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建档立卡学生必须提供证明。
三、助学贷款学制变更及资料
(1)学制变更时间
对于专升本或本升研贷款的学生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学制变更手续。时间为7月22-7月24日。
(2)变更学制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③本、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